2017年度工人先锋(号)登记表的通知
一、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二、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准确全称;
三、单位类型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他;
四、所属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其他;
五、职务、职称和技术等级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
六、主要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字数1000字左右;
七、推荐单位填写:市直工会单位名称;
八、推荐单位有基层工会的章盖在第一栏,市直工会章盖在第二栏;
九、填表日期:2017年4月;
十、此表填写一式三份,请用A3纸张双面打印对折;
十一、切勿改变字体大小,格式及页面设置;
十二、2018年4月16日之前报青岛市总工会生产部(2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