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职工投身技术创新竞赛活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职工投身技术创新竞赛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发展,市总工会决定命名第二批青岛市职工技术创新竞赛示范企业、创新型班组、创新能手和第六批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
二、申报青岛市职工技术创新竞赛示范企业有关要求
青岛市职工技术创新竞赛示范企业授予在全市职工技术创新竞赛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青岛市职工技术创新竞赛示范企业必须从区市级或本行业本单位职工技术创新竞赛示范企业中产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济、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先水平;
2.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建功立业竞赛活动,组织领导有力、部署推进经常、评价激励科学;
3.申报前3年内至少有6项一线职工创新成果获市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国家专利;
4.申报前3年内至少有3项一线职工创新成果在本系统或全市推广应用,并产生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5.本企业有市级以上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有市级创新型班组和创新能手。
6.凡欠缴职工“五险一金”和工会经费,未组建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和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完不成节能减排指标,存在节能环保违法行为等情形之一,以及近3年内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不能作为推荐对象。
三、申报青岛市创新型班组有关要求
青岛市创新型班组授予在全市职工技术创新竞赛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科室。
青岛市创新型班组必须从区市级或本行业本单位创新型班组中产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班组建设理念先进、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出色完成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任务;
2.全员参加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建功立业竞赛活动,80%以上的职工有创新成果或合理化建议;
3.申报前3年内至少有2项一线职工创新成果获市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国家专利;
4.申报前3年内至少有1项一线职工创新成果在本系统或全市推广应用,并产生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5.班组有职工是本单位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主要成员。
四、申报青岛市创新能手有关要求
青岛市职工创新能手授予在全市职工技术创新竞赛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车间、科室副职(含)以下的一线创新型职工。
青岛市职工创新能手必须从区市级或本行业本单位职工创新能手中产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积极参加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建功立业竞赛活动,贡献突出,群众公认;
2.申报前3年内至少有1项创新成果(是第一完成人)获市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国家专利;
3.申报前3年内至少有1项创新成果(是第一完成人)在全市或本单位推广应用,并产生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4.申报时是本单位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主要成员;
5.掌握并积极传授高超技能、先进操作法和创新知识、创新方法。
五、申报青岛市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有关要求
青岛市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从已建立并有效运行2年以上的各级创新工作室中产生,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应是市级以上劳模。
(一)青岛市技术创新型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申报条件:
1.申报前2年内获得过1项市级一等奖以上或2项市级二等奖以下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或者获得过2项由中央部委或省级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创新成果奖(包括全国和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全国行业性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
2.相关创新成果已产生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至少有1项创新成果已在全市行业(系统)内推广应用;
4.在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革新创新能力、培养业务骨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青岛市服务创新型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申报条件:
1.有科学的服务理念和文化,有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服务手段;
2.建立了有效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高标准的服务规范和服务保障机制,服务符合规范要求;
3.有比较鲜明、让服务对象易于接受的服务名称或形象标识;
4.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和时代的精神风貌,在本服务领域内具有明显的示范导向作用,服务质量在省内外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5.所提供的服务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高;
6.申报前3年内获得过全省或全国行业性服务名牌荣誉。
(三)青岛市管理创新型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申报条件:
1.管理工作突破传统的思路或做法,解决了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热点难点问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在全国、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首创或领先水平;
2.管理创新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引入国际先进管理理念,有完善的管理创新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创新监督保障和考核评价机制。管理创新取得明显成效,达到推动整体工作不断上水平的目的;
3.围绕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发展大局,提出有原创性、先进性、可行性的改革创新思路和对策建议,经实施后效果突出、作用明显,得到省、市主管部门、国家部委肯定,并在本行业(系统)或更大范围内广泛推广;
4.申报前3年内获得过全省或全国行业性管理成果荣誉。
六、有关申报要求
1.各工会系统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在严格标准的基础上,从区市级或本行业本单位创新企业、创新班组、创新能手和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中择优进行推荐。
2.以前申报没有被命名的,根据新的申报要求重新申报;已被青岛市总工会命名为创新企业、创新班组、创新能手和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的,不再重新申报。
3.各项申报详见附件,各附件的表格版式不得调整,字体大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申报表》均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一式3份;其它材料各需打(复)印1份,按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于8月10日前送至市总工会生产部(湛山一路18号2102房间)。
4.汇总表、申报表的电子版由各市直工会于8月10日前发至邮箱(15806590415@163.com)。
5.“申报材料”是评选的重要依据,请按“材料目录”中要求的各项内容提供。
6.各级工会要以申报创新企业、创新班组、创新能手和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工作为契机,积极搭建职工创新活动平台,健全完善激励机制,推动全市职工技术创新竞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