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差额申报推荐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 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预通知
1月30日,省总工会下发《关于申报推荐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预通知》,根据省总工会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名额
(一)差额申报推荐范围
全国五一劳动奖包括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其中,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以下简称奖状)授予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下简称奖章)授予中国籍员工。全国工人先锋号(以下简称先锋号)授予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二)差额申报推荐名额
省总工会今年差额分配我市奖状1个、奖章6个、先锋号4个。差额分配我市数量见附件1。
各区市可申报奖状、奖章和先锋号各不超1个。市直有关单位、中央和省驻青有关单位可视情况申报,若申报推荐最多从奖状、奖章和先锋号中申报1个。
二、差额申报推荐条件
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符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总工发〔2011〕77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一般应具有省级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及以上表彰的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我国经济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坚持扩大内需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全方位改善人民生活,大幅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保持社会长期稳定,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相对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增强全国各族人民文化自信,提升全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新时代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奋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做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推进疫苗研制和加快免费接种,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我市差额申报推荐比例结构
(一)奖状:共1个名额。
(二)奖章:共6个名额,其中,产业工人不少于2名,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科教人员不少于1名;女职工不少于1名,农民工不少于1名;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不少于2名。少数民族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要体现时代特征,注意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三)先锋号:共4个名额,其中,企业班组不少于3个;非公有制企业车间、工段、班组(科室)不少于2个。
四、差额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申报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取得积极效果。
(一)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申报推荐工作更好地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职工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让职工群众当主角,人选都须经过民主推荐和公示,让职工群众充分参与到申报推荐活动中。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申报推荐活动中,多做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工作,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真正成为党执政的坚实依靠力量、强大支持力量、深厚社会基础。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通过评选表彰以先进引领劳动群众,组织动员广大职工走在时代前列,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建功立业。
(二)本次申报推荐工作坚持竞争择优、优中选好原则,按照总量控制、分类差额申报、专家集中评审、提出建议名单、上报初审、进行社会公示的程序和步骤进行。最终名单结构比例由市总工会总量控制,不以各申报单位比例确定,不搞平衡照顾。
(三)要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要注重推荐在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事业单位和车间、工段、班组(科室)不能作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
(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的副厅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申报推荐的企业负责人一般应在现企业担任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或总经理三种职务连续计算满1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五)凡存在违反党纪政务规定,近五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严重失信,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工会经费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推荐。
(六)各推荐单位务必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系统对申报对象从严审核,严格禁止“带病”申报。对于申报对象伪造身份或材料、存在“一票否决”问题的,市总工会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且不再补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核减相关推荐单位推荐名额。同时,参照省五一劳动奖和省工人先锋号申报、审核有关办法(青工办〔2022〕1号),还需提报“申报荣誉称号工会经费计拨情况审查需要的证明材料”“审查意见书(足额拨解工会经费)”“审查意见书(欠拨解工会经费)”。
(七)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指导基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规范填写附件7、8、9、10,严禁出现不作任何修改,照搬照抄模板进行上报的情况。
(八)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领导,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坚决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申报推荐工作严肃性。要严守申报推荐工作纪律,对在申报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九)各推荐单位请于2月11日前上报初审材料(详见附件3)。此次推荐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productiondepartment.qdszgh.cn:8443/),系统将于2月11日9时开放,2月11日20时关闭。同时,将每个申报对象的简要事迹材料(专家评审用)电子版(word格式)统一上传至申报系统,其中,奖章简要事迹严格控制在800字以内,奖状简要事迹严格控制在500字以内,先锋号简要事迹严格控制在3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