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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通知

       2017年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在全市各级工会和地税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预期目标。今年第一征收期(4月份)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经费申报时间和所属期
今年第一征收期的申报时间是4月1日至18日,申报所属期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应计提缴纳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上个征收期漏缴的工会经费应一并申报缴纳。
       二、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协作
各区、市工会要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工会主要领导要与地税部门主动联系和交流工作,财务负责人要与地税部门主管科室的人员做好对接和衔接工作,加强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宣传册、地税部门税企连线、短信平台等工具,提醒缴费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申报缴纳工会经费。
       三、做好企事业单位缴费提醒工作
各市直工会和所属基层工会要及时与本单位行政沟通,提醒单位在征收期内依法足额计提申报工会经费,确保完成全年工会经费收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