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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8年“十百千万”创业带动就业活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稳定和扩大就业中的作用,引导和鼓励我市职工群众积极创新、勇于创业。市总工会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十百千万”创业带动就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以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为主线,帮助广大职工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创业就业条件变化,在全市范围内培育评选十个创业示范基地、百名创业带头人,对千名职工开展创业培训、带动万名以上职工就业,打造工会特色的创业和就业品牌。
       二、组织形式
市总工会将创业带头人和创业示范基地名额分配给各区、市总工会,即每个区、市总工会推荐9个创业带头人和1个创业示范基地。各区、市总工会按照1:3的比例建立拟选树创业带头人数据库,由往年受表彰的创业带头人对数据库内的创业者开展指导和培训。培训合格的企业,各区、市总工会按照比例推荐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国家,思想政治坚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企业已经建立工会或者加入工会联合会,注重职工权益保护。用工规范,吸纳就业人数较多,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明显,且员工的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创业示范基地具有发展潜力和发展前景,能够积极配合执行工会委托的培训任务;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占用工总数60%以上,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100人以上;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金;带动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养小老板)5个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四)创业带头人需要经工会培养,初次创业一年以上三年以内,且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10人以上并进行岗前培训;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动部门备案为准);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收据为准);
       四、活动步骤
      (一)下发通知
市总工会下发活动通知,各区、市总工会按照通知要求层层发动,部署落实。
      (二)选树培养
各区、市总工会在选树培养创业带头人的过程中要把建会、维护职工权益、解决企业发展的实际困难等结合起来,让引领示范性强的创业者参选今年的创业带头人和创业示范基地。
      (三)验收程序
宣传发动、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集体决策五个程序。
      (四)验收内容
       1. 创业示范基地检查内容:单位经营情况《2018年青岛市总工会“十百千万”创业示范基地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用工情况及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情况(复印件);培养小老板情况(查看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
       2. 创业带头人的检查内容:营业执照《2018年青岛市总工会创业带头人审批表》(附件2)、《2018年青岛市总工会扶持创业记录表》(附件3),一式三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近三个月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单复印件一份(不少于5人)被安置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和退伍军人有效证件(或复印件);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工资单;纸质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
       3.培训和就业情况检查内容:填写《2018年区市就业、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4 )
(五)验收时间
9月份对各区、市逐一验收。
       五、表彰奖励
      (一)市总工会对审核验收合格的创业示范基地授予“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发放创业扶持金5万元;验收合格的创业带头人发放创业扶持金1万元,对事迹突出的十名带头人授予“工人先锋”称号。获得“工人先锋号”和“工人先锋”称号的企业,可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一线职工疗休养和健康体检活动。
      (二)创业示范基地和创业带头人市总工会将正式发文表彰,创业事迹刊登在青岛工运和青岛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措施。各区、市总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切实可行的创新活动,周密安排,做好培养、选树、评选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认真总结,做好典型推荐。要广泛发动,深入挖掘本区、市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总结、梳理特色经验和亮点工作。 
      (三)加强宣传,做大做强工会创业品牌。各区、市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经验的推广交流,以“我的创业故事”为主题整理总结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举办座谈会、培训等形式,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职工树立创新创业理念,激发创新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