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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服务普惠项目通知

       根据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实施“职工心理健康服务”普惠项目的意见》(青工[2016]7号),市总工会从2016年开始,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法,为部分企事业单位开展了EAP试点服务。服务开展以来,受到职工欢迎、企业肯定,取得良好效果,打造了“政府主导、工会搭台、企业参与、专业运作”的工会EAP服务“青岛模式”,该模式被国际EAP协会中国分会做为参加国际EAP大会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推广。为进一步扩大服务成果,惠及更多单位和职工,现将2018年开展EAP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EAP(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即:员工帮助计划,是企业(组织)为员工设置的一套系统的、长期的心理援助与福利项目,通过专业人员对组织的诊断、建议和对员工及其直属亲人提供的专业指导、培训和咨询,帮助改善企业(组织)的环境和氛围,解决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提高员工工作绩效和幸福感。
       二、服务对象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会员。
       三、服务方式
     (一)市总工会购买服务,采取分配服务名额方式为有需求的单位及其职工提供EAP服务。
     (二)根据行业特点和职工需求情况,配套建设职工心理健康服务(EAP)工作站(室)20个,市总工会按照建设经费的30%给予补助,每个工作站(室)最高给予5万元配套补助资金。
     (三)举办两期EAP援助师培训班,培训结业经考试合格,颁发工会EAP援助师证书。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提出服务申请,填写《职工心理健康服务(EAP)申请表》(见附件),于2018年5月10日前,报市总工会保障部。市总工会将根据需求情况,统筹安排分配服务名额及EAP工作室建设补助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