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全区职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
各区直工会、区直属企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加快推进青岛高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青岛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和《青岛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高新管办字〔2018〕16号)有关要求,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总工会决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提升干部职工群众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和认知度,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方式方法
广泛组织职工对《青岛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学习讨论;深入开展专题讲座,对干部职工进行《意见》知识解读培训教育;集中组织垃圾分类知识竞答的配合活动,调动干部职工的参与践行积极性;发放一批主题鲜明、贴近实际、通俗易懂的垃圾分类宣传资料;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关注“红岛经济区总工会”公众号,下载“齐鲁工会”APP,学习相关知识;利用工作 微信群和QQ群不定期发送“垃圾分类”宣传知识。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单位职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
2.贴合实际,联系生活。各级工会在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时,要密切联系生活实际,突出垃圾分类意识和习惯的培养,力求取得实效,同时要切实做好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
3.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单位开展活动后将活动图片、简要情况(300字以内)于每个月21日前报送至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总工会OA办公系统。
为加快推进青岛高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青岛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和《青岛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高新管办字〔2018〕16号)有关要求,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总工会决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提升干部职工群众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和认知度,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方式方法
广泛组织职工对《青岛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学习讨论;深入开展专题讲座,对干部职工进行《意见》知识解读培训教育;集中组织垃圾分类知识竞答的配合活动,调动干部职工的参与践行积极性;发放一批主题鲜明、贴近实际、通俗易懂的垃圾分类宣传资料;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关注“红岛经济区总工会”公众号,下载“齐鲁工会”APP,学习相关知识;利用工作 微信群和QQ群不定期发送“垃圾分类”宣传知识。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单位职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
2.贴合实际,联系生活。各级工会在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时,要密切联系生活实际,突出垃圾分类意识和习惯的培养,力求取得实效,同时要切实做好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
3.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单位开展活动后将活动图片、简要情况(300字以内)于每个月21日前报送至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总工会OA办公系统。
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总工会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