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职工演讲比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基层,推进广大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入脑入心,引领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市总工会决定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市职工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梦·劳动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为主题,通过演讲的形式充分表达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5月14日
比赛时间、地点:2018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演讲题目及内容
1.演讲题目:演讲稿题目自拟,紧扣演讲主题。
2.演讲内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梦劳动美,工人阶级时代主题;贯彻落实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四德”建设。选取以上内容之一作为主题,用演讲形式讲述自己学习贯彻的心得体会,讲述立足岗位为党的十九大确立的目标任务而奋斗拼搏的感人故事,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四、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30分):主题鲜明,层次清晰,详略得当,能结合实际切合主题,旁征博引。要有个人特点、缜密的思维及逻辑性。
2.语言表达(30分):要求脱稿演讲,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生动、语速适中,语调抑扬顿挫,饱含感情。
3.仪表风范(20分):仪表端庄,表情自然,形体动作大方得体,具现场感染力,能引起观众共鸣。
4、时间要求(10分):演讲时间为6分钟以内,超过规定时间酌情扣分。
5、综合印象(10分):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分。
五、决赛评委
决赛设现场评委5-7名,由有关演讲和语言专家、学者等组成。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个人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设优秀组织奖若干。优秀组织奖主要依据各市直工会参赛选手决赛成绩、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参与比赛两方面的情况予以确定。从获奖优秀选手中,选出二名演讲者,将代表青岛参加省总工会组织的演讲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