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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件报送及统计要求细则说明

一、新闻稿件报送审核流程

(一)新闻报送。部门(单位)来稿请统一发送至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邮箱:qdzghxjb@163.com,邮件名标注来稿单位+稿件标题;稿件图片单独、原图上传,不需粘贴至word文档内;照片应为jpg格式,单幅质量在1M-5M,并配有完整的图片说明。

(二)新闻审核。部门(单位)提前一天提供新闻通稿,通稿需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市总分管副主席审核通过,并将签字确认单(附件2)或微信确认截图随稿件一并报送,未经审核的稿件不予发布。

二、新闻宣传高质量评价细则说明

(一)市总内部宣传

1.发稿统计说明。以发布“青岛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稿件总数为依据(不作重复统计)

2.季度综合稿件。各区市工会,市总工会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每季度需提交1篇以上和本部门(单位)工作相关的经验做法、典型人物事迹的深度报道,每篇不少于1500字,总结类材料等不符合新闻通讯要求的稿件不再计入统计范围。

(二)外部媒体宣传

1.各级媒体范围说明。中央级媒体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工人日报、光明日报、求是、中国工运、工会信息、中央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客户端、网站。省级媒体包括山东工人报、大众日报、职工天地、山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客户端、网站。市级媒体包括青岛日报、青岛早报、青岛晚报、青岛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客户端、网站。

2.外宣稿件统计。市总宣传教育与网络工作部统一收集外宣稿件发布情况,同时为避免稿件遗漏,各部门(单位)通讯员需每季度末月25日前上报本部门(单位)外宣稿件统计表(附件3)、稿件电子版和报纸(网站)截图,未及时上报的以宣教网络部最终统计为准。

3.报送外宣稿件统计表内容要求。所报内容必须与工会相关,除青岛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外其余微信公众号均不计入统计;青岛市总工会官网、齐鲁工惠APP、青岛机关党建网及单位可自行上传信息的网站不计入统计;网站客户端自动转载信息不计入统计(可看网页内容来源);新闻内容属于全市工会合集,本单位只占其中一部分的信息不计入统计;多方渠道平台发布同一内容的信息,只统计最高级别媒体一次(例如同一内容信息市级新闻平台客户端发出、国家级纸质媒体也刊登,只统计国家级纸质媒体一次,其余皆不计入统计);每季度同一新闻平台仅计入至多10篇,多余部分不计入;电视台统计需标注清楚栏目名称(劳动者栏目需单独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