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总工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工会的重要政治责任,是党的群团改革的重要任务目标。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是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行动;是提升工会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更好满足新时代职工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务实之举;是发挥工会优势、团结引导社会组织人士听党话、跟党走、作贡献的应有之义;是深化工会改革创新,推动健全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的必然要求。各级工会要不断增强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把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中来,联系引导社会组织更好服务广大职工。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群团组织联系引导相关社会组织的决策指示,加强对劳动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通过项目合作、购买服务等社会化、市场化方式,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进一步接长工会手臂、扩大工会朋友圈,推动健全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
(三)工作目标
“十四五”时期,通过指导推动各级工会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有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专业服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和普遍受益”的工作格局,推动我市工会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工作提质扩面增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一)聚焦工会主责主业。各级工会要及时把职工群众的需求转化为工会工作的项目,重点支持具备专业能力的相关社会组织协助工会为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服务。一是围绕职工生产服务类的需求,联系引导社会组织聚焦教育培训、劳动竞赛、技能提升、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商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内容,协助工会提供专业化服务。二是围绕职工生活服务类的需求,联系引导社会组织聚焦文体活动、婚恋交友、法律服务、心理关怀、困难帮扶和职工子女课后或假期爱心托管以及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等方面内容,协助工会提供专业化服务。
(二)完善具体操作流程。各级工会要通过开展项目合作、组织购买服务、举办公益创投活动等社会化、市场化方式,联系引导相关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要遵照分析职工群众需求、提出发布工会服务项目、依法依规确定承接社会组织、签订履行专业服务项目协议、总结评估专业服务成效等基本流程要求,细化具体工作流程,科学规范组织实施,确保这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三)加强资质审核把关。明确相应资质标准,确保承接工会服务职工项目的社会组织必须正规合法。提倡“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鼓励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利用社会工作等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方法、专业技能或辅以必要的专项设施等,为职工提供满足其美好生活需要的高品质服务。
(四)创新工作载体机制。各区市总工会要通过在社会组织中组建工会、服务党建、建立创新示范基地(点);鼓励用好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等工会服务职工阵地,为劳动领域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场所、搭建交流平台、统筹整合资源;与劳动领域社会组织人士加强联谊交友、开展实践活动、提供服务帮助;鼓励支持在基层党群服务中心为劳动领域社会组织搭建服务职工平台,统筹用好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等,稳扎稳打推动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
(五)注重典型示范引路。各级工会要及时总结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为广大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的鲜活经验和创新做法,注意培养典型。市总工会将定期选树发布青岛市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服务职工优秀项目,推荐优秀项目参评全国、山东省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服务职工优秀项目,通过典型示范,高质量推动工会社会组织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新时代工会工作全局中的亮点、创新点、增长点。市总工会根据人员变化情况,调整了青岛市总工会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区市总工会要参照市总工会做法,成立或调整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职能,细化措施,做好督导。
(二)强化协作联动。各区市总工会要积极参与同级党政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注重加强与党委统战、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工委和政府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在社会组织信息共享、政策指导等方面争取支持。着力推动工会社会组织工作部门与工会各业务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协同推进做好这项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工会要加强经费保障,在每年编制经费预算时安排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工作专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财政、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为进一步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服务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市总工会将对社会组织服务职工优秀项目进行经费补助,具体如下:评为全国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服务职工优秀项目的,给予经费补助3万元;评为山东省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服务职工优秀项目的,给予经费补助2万元;评为青岛市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服务职工优秀项目的,给予经费补助1万元;如一个项目连续获得多级荣誉,不重复补助,将依照所获得最高荣誉的补助金额进行差额补齐。补助经费用于各级工会通过购买服务、开展项目合作、搭建服务阵地等形式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的项目。各区市总工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经费配套支持标准,协力推进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
附件:1.青岛市总工会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2.青岛市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服务职工优秀项目百分评估标准
附件1
青岛市总工会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彭建国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李 明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姜海舰 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孙 刚 市总工会政研室主任
张 威 市总工会宣教网络部部长
张恩刚 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
于常明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王忠胜 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
樊朝斌 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曾 霞 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
武晓楠 市总工会财务部部长
董文兆 市总工会资产监管部部长
刘树青 市总工会经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樊朝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