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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基层工会重点工作 推进目标》的

各基层工会:
       根据市总工会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服务好全区“2311”总体工作思路,贯彻中央、省市委群团改革精神,加强全区工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加公正、客观、全面地评价各基层企业工会年度工作绩效情况,切实推动全区工会系统“三新工程”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全区工会工作水平,经研究,现将《2019年基层工会重点工作推进目标》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红总工〔2015〕3号、红总工〔2016〕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总工会
2019年4月9日
 
2019年基层工会重点工作推进目标
 
项目 工作内容 目标和依据 分值




18
1. 工会机构健全完善,人员配备到位,有1-2名专职或兼职工会干部(3分)。 依照《工会法》及上级工会有关文件要求 3
2.年初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年底做好工作总结(2分)。 查看资料 2
3.全面做好规范化建设,软硬件符合建设要点;开展“双亮、双争、双评、双述”活动,落实规范化建设“六有”标准和会员“四权”;企业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组织开展工会组织、工会会员数据普查工作,摸清真实底数;基层单位建会程序、内容、标准等规范,档案资料齐全;按照工会信息管理平台要求,建立会员电子档案。(7分) 《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全市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青工〔2013〕25号) 7
4.按照市、区总工会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好工会规范化建设任务并把职工服务工作落到实处。(3分) 《关于推进全市工会职工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青工〔2014〕2号) 3
5.工会按时换届,人员变动按规定及时备案(3分)。 查看相关报备资料和记录 3




7
积极报名参与市区总工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及调训任务(3分);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各种网上学习竞答活动,职工参与率不低于50%(4分)。 查看相关报备资料和记录 7




6
1.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1分)。 (青政发〔2012〕16(青工〔2006〕14号) 1
2.积极落实《工会维权意见书》、《工会维权建议书》“两书”制度,加大职工维权力度。 (青工〔2016〕2号) 1
3. 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法治思维建设,积极组织或参加普法活动,按期报送材料(1分);按要求开展集体协商提质增效活动并及时报送数据和工作报告等材料(1分);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1分);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没有发生群体性的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按期办结上级工会交办的信访事项(1分)。 《关于开展2018年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的通知》(青工〔2018〕6号)《印发关于深化全市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实施意见》(青人社〔2013〕5号) 4






4
1.组织开展“真情协商、和谐共赢”品牌创建活动,以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为重点,有活动实施方案,档案材料和照片(2分)。 查看企业下发文件、档案材料、活动记录和照片。 2
2.建立健全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监事,企业行政和工会沟通协商机制(2分)。 实地查看企业各项制度建设及档案材料情况。 2




16
分 
1.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基本情况调查详实、统计真实、数字准确、上报及时(3分);电子档案动态管理,帮扶信息及时录入上报送温暖资金筹集、发放公开、公正及时(1分);帮扶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帮扶实名制汇总表规范,依档帮扶困难职工全覆盖(1分)。 查看资料,帮扶软件统计查询,考核依据:市总及区总调查摸底通。查看资料电话抽查入户走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总工发〔2009〕36号) 5
2.参加《青岛红岛经济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11)。 青红管办字〔2014〕51号 11








10
1.建立健全劳模档案、规范劳模管理(2分)。 青工〔1997〕75号;青工〔2004〕39号 2
2.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和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开展技术创新、提合理化建议活动(2分);创新工作机制、保障机制、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1分)。 青工〔2007〕72号 3
3.深化“查保促”活动,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2分);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1分);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健康生命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分)。 青工办〔2017〕17号 5




10
1.加强学习型职工队伍建设,形成先进的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1分);积极参加区总工会组织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3分);每年至少自主开展文化体育活动2次(1分);推进职工书屋建设,积极开展“书香企业”和群众性读书活动(2分);积极建设企业职工俱乐部和各类兴趣小组(1分)。 日常报名及考勤情况;实地考察 8
2.重视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积极落实政策组织动员参加学历教育和技能提升奖励活动(2分)。 查看报名情况 2




2
分 
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建立健全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管理数据库,每年至少开展1次女职工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女职工素质提升、岗位建功或关爱女职工活动。 以年报表、活动总结、实地调研为依据 2








15
分 
1.能够按照《工会法》规定,按时保障工会经费足额到账并上缴(10分)。 《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考核标准》(鲁会办〔2010〕72号) 10
2. 依法设立独立经费账户,按会计制度建账,会计档案符合规定,按要求参加经费审查工作(3分),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2分)。   5






12
1.能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类会议(3分,注:此项不含教育培训和文体活动)。 以参会情况和签到记录等为依据 3
2.能够按时按质上报上级工会日常要求的相关材料、报表等,积极配合其他工作(2分),注:此项不含年初计划、年终总结,困难企业、职工及帮扶数据库数据及工会基本情况统计数据);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区总工会日常交办的工作任务(3分)。 以报送情况为依据 5
3.及时提报微信公众平台新闻素材,内容广泛,可包括:亮点工作、工会日常动态、开展活动、职工风采、公司简讯、招聘信息等,每月至少提报2篇(3分)。 查看各单位提报的新闻素材台账 3
4.按时登录OA查看、办理文件通知。 查看OA办公系统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1



1.当年取得良好工作效果的创新做法,被市总工会等上级部门推广加3分。
2.工会工作经验材料(500字以上)在《工人日报》、《中国工运》、《工会工作通讯》发表加5分;在《青岛日报》、《大众日报》、《人民日报》发表分别加1分、3分、10分。
3.工会工作经验做法在市总层面的加3分,在区级层面的加2分。
4.本级工会信息被中央办公厅信息刊物单篇采用的加10分,被省委和全总办公厅信息刊物单篇采用的加3分,被省总和市委办公厅信息刊物单篇采用的加1分。
5.被区工管委或市总工会综合表彰加1分。
6.获得青岛市委、市政府表彰或省总工会综合表彰加3分。
7.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或全国总工会综合表彰加5分。
8.获得省总工会专项表彰加2分,获得全国总工会专项表彰加4分。
9.创建市级及以上“爱心妈妈小屋”、“劳模创新工作室”、 “职工书屋”“EAP工作室”等荣誉并通过验收各加1分。
10.代表区总工会参加上级各项比赛活动,取得优秀名次的加2分。
说明:1.工会综合表彰荣誉界定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模范职工之家、厂务公开
民主管理等先进单位;2.同一奖项重复表彰的以最高分统计; 



1. 出现职工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
2. 出现职工集体罢工。
3. 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4. 工会经费未能及时计提上缴。
5. 在市总及以上调研考察和工作检查中出现重大失误。
6. 因配合不积极或其他原因导致全区某项工会工作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市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