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建会工作清单制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全省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各级工会抓实建会工作,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结合我省工会工作实际,就实施建会工作清单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工作导向,坚持依法建会、分类施策、重点突破,实施精准化、差异化指导和服务,狠抓建会工作,推动全省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发展。
二、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准确掌握未建立工会的企业情况,对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进行分类,建立重点突破机制,采取相应措施,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
三、建会分类
未建立工会的企业按照优先建会、重点建会、常态建会三个类别分类:
(一)优先建会
1.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主体的企业。主要包括互联网平台企业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以及货运挂靠企业、快递加盟企业、外卖配送代理商、劳务派遣公司等关联企业。
2.十强产业企业。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绿色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产业企业。
3.安全生产重点企业。主要包括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相关企业。其中,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4.劳动关系复杂、矛盾突出的企业。主要包括出现职工集体停工、群体性事件、劳动争议仲裁等问题,以及“12351”职工服务热线掌握的职工信访次数较多的企业。
(二)重点建会
1.百人以上企业,指职工(劳动者)数量是100人以上的企业。
2.开业或设立三年以上未建立工会的企业。
3.社会影响力大的企业,指纳税额在当地排前500名的企业。
(三)常态建会
未列入优先建会、重点建会范围的其他企业。
四、建会措施
区分优先建会企业、重点建会企业、常态建会企业,按照分类施策、重点突破的原则,推动企业建立工会组织。
(一)全力推进优先建会企业建会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建会工作专班,开展专项建会行动,实施挂图作战,集中力量攻坚,确保按时完成建会任务。省总工会对全省优先建会企业建会情况进行督导、评价、通报。市总工会实行“包干制”,责任到人。
2.加大政策宣传。深入企业,通过沟通会、见面会等形式,向企业行政和职工大力宣传工会政策法规,启发职工入会意识,引导企业经营者依法建会。
3.提供精准服务。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主动了解企业和职工的实际需求,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为职工提供权益维护、素质提升、法律援助等服务,增强工会吸引力,推动企业建会。
4.加大资源倾斜。对所辖优先建会企业较多的地方,优先分配并增加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相应名额;申报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项目时,优先考虑给予经费支持。
5.明确建会时限。有建会基础的企业列入当年优先建会企业建会计划清单,一年内完成建会;建会基础薄弱的企业两年内完成建会。
6.实施通报评价。省总工会对全省优先建会企业建会情况进行调度通报,依据《山东省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实施评价,并赋予相应分值。
(二)积极推进重点建会企业建会
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推进建会工作。加大工作力量和经费投入,向企业行政和职工做好政策法规解释工作,立足工会实际帮助企业、职工解决困难问题,达成建会共识。两年内完成建会。
(三)持续推进常态建会企业建会
科学制定建会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建会时限,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引导,开展普惠服务,创新建会模式,按期完成建会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工会要充分认清实施建会工作清单制的重要意义,把实施建会工作清单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深入推进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抓手,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多措并举,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建会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工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实施建会工作清单制,省总工会将定期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应列入优先建会而未列入的情况,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密组织实施。各级工会要按照实事求是、逐级负责、精准高效的原则,加强排查摸底,坚持分类指导,依法规范建会,全面推进企业工会组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各市总工会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市优先建会企业建会计划清单、12月31日前将本市优先建会企业建会完成清单,报送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工会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提供建会政策咨询和服务,提高企业建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舆论宣传,总结宣传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大抓建会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