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总工会2022年2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聚焦中心铸魂行动”
1.制定工会打造工匠之城行动的意见,征集2022年青岛市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市级“十强”产业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修订劳动竞赛和“一匠五创”政策文件。继续开展“查保促”“安康杯”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各区市总工会和部分企业工会开展“查保促”“安康杯”活动情况交叉检查督导;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行政继续做好春运期间相关安全工作。(责任部门:生产保护部)
2.筹备召开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根据新就业形态“大走访”建会入会情况,分别召开网约车、快递平台座谈会;起草全市工会规范组织建设和会员入会工作的通知;下发申报区域共享职工之家建设和评价通知;通报表扬2021年度优秀工会社工及工会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制定出台《青岛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办法》,完成全市工会社工中高级评聘工作。(责任部门:基层工作部)
3.视情召开产改工作座谈会,研究制定产改工作成效评估细则暂行办法;组织做好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章)、工人先锋号的申报推荐工作,省五一劳动奖状(章)、工人先锋号汇总审核、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上会研究及公示;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工人先锋号选树准备工作。(责任部门:生产保护部)
4.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动者之歌·共同的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举办“集虎卡 贺新春” “重温经典 声入人心”及庆祝元宵节等新春系列活动;开展“点亮微心愿 温暖一座城”志愿服务活动;继续组织“惠工优选”团购活动。推进数字机关事项梳理工作和“一人一号”工作。(责任部门和单位:宣教网络部、组织部、工人文化宫)
二、深化职工维权服务工作
1.推动全市各级工会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宪法宣传和“工会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做好春节期间职工队伍稳定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欠薪维权工作;加大对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力度,做到应援尽援。(责任部门:法律工作部)
2.组织开展2022年线上线下春送岗位活动,参加青岛市春风行动,积极参与“全国工会就业创业服务”系列活动,并开展座谈交流;制定《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带创业高峰论坛活动方案》。做好中央、省、市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档案材料整理以及元旦春节送温暖实名制发放资金和档案管理事宜;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抓好“八大行动”,为新入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赠送互助保障计划;继续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与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对接商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议题。(责任部门和单位:权益保障部、职工服务中心)
3.开展困难职工医疗救助;对接医保局,做好端口数据对接,完成报销1000人次;做好2月份“浓浓新年味,美美‘心’生活”心理健康主题服务月活动。(责任单位:职工服务中心)
4.组织开展“齐鲁巾帼工匠”推荐申报工作;协助提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相关申报材料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事;筹备春节期间“缘系一线”线上单身职工联谊活动。(责任部门:女职工部)
三、强化工会高质量发展措施保障
1. 筹备召开青岛市2022年度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暨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研室、组织部、生产部、基层部、法律部)
2.制定市总党组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方案;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督导机关各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完成工人文化宫巡察工作。(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
3.完成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组织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开展全市工会新时代标准化管理评价;做好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年终工资业务。(责任部门:组织部)
4.开展全市工会预决算编报、审核、汇总及市直工会2021年财务监督整改工作;筹备2022年度重点工作及服务职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编制市总本级2021年决算和2022年预算;编报2021年财政决算。(责任部门:财务部)
5.制定市总工会2022年工作要点、经审工作要点;修订市直工会规范化建设评审办法;下发2021年度经费审查审计情况通报;进行有关审计回访工作。(责任部门:政研室、经审办)
6.开展全市工会资产统计工作;协调推进工程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和单位:资产监管部、工人文化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