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征编《年鉴》资料的通知
为做好《中国工会年鉴》《山东工会年鉴》《青岛年鉴》和《青岛工会年鉴》资料征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料征编起止时间
资料征编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资料征编内容要求
(一)报送年鉴条目。精心选材立目,把本单位、本地区在2021年度最重要、最有特色和最有影响的工作或活动作为资料征编内容。可按照重点工作条目、特色工作条目、典型经验条目、创新经验条目等年度特色或亮点工作撰写专题条目,每条字数在500字以内,基本组织形式为“标题+正文”。要求标题简短,中心词突出,内容重点突出、要素齐全,题文相符、题材新颖。行文格式规范,供稿要有撰写单位和撰写人署名。条目须使用规范化的现代汉语书面语言,单位称谓第一次出现使用全称,其后用简称或全称。条目基础信息和核心资料完整、大事要闻反映充分,
做到重大事件和典型事件不遗漏,条目独立性、年度性、资料性强,确保无政治性差错和编校差错。
(二)报送领导成员名录和单位名称、地址变更情况。请根据《市直工会领导成员名录、单位通讯录》(见附件),核对本单位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变更内容。其中,工会领导(本级工会主席、副主席或主任、副主任)变更需注明任职和离职时间(以换届选举时间为准)。反馈时请单独报送本单位变更后的正确信息,若本年度工会领导、工会名称、地址和电话均无变化,也请通过电话或邮箱反馈。
三、资料征编报送要求
年鉴资料报送截稿日期为2022年3月3日。请各区市总工会提供2-3个年鉴条目,市总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他市直工会可根据本年度工作实际酌情提供1-2个年鉴条目。各单位报送的年鉴资料应由撰稿人署名、交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及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市总政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