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2019年全区“安全健康伴我行” 安全知识竞赛
各街道总工会、总商会,安监办,区工商联各会员单位,驻高新区企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化提升全区“2311”总体工作思路,配合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督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推动“安康杯”竞赛和“查保促”活动深化发展,提高全区各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由青岛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总工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工商联主办,东碧履带(中国)有限公司承办,拟于6月份举办全区第四届“安全健康伴我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部分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赛(笔试)
1、赛场设置
初赛赛场统一设置在高新区,河套街道、红岛街道、高新区三片区统一进行初赛,统一考试阅卷。
2、初赛时间
2019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初赛地点
高新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参赛人员
本次竞赛为团体比赛,以企业为单位,每支参赛队伍由4名选手组成,其中领队1名(兼替补队员)、参赛选手3名。每支参赛队伍选手中必须包括1名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每队取笔试成绩前三名入决赛。
5、竞赛内容
(1)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国办发〔2015〕20号、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
(2)青岛市和红岛经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等。(复习题见附件2)
二、决赛(抢答)
1、决赛时间
6月下旬。
2、决赛规则要求
参加决赛的代表队采用必答、抢答和风险抢答等形式进行比赛,按决赛总分排出团体成绩最终名次。
三、大赛奖励
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团体奖均颁发奖杯和证书;个人奖颁发证书,奖励初赛成绩排名前八名。
初赛、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规则要求另行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化提升全区“2311”总体工作思路,配合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督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推动“安康杯”竞赛和“查保促”活动深化发展,提高全区各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由青岛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总工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工商联主办,东碧履带(中国)有限公司承办,拟于6月份举办全区第四届“安全健康伴我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部分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赛(笔试)
1、赛场设置
初赛赛场统一设置在高新区,河套街道、红岛街道、高新区三片区统一进行初赛,统一考试阅卷。
2、初赛时间
2019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初赛地点
高新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参赛人员
本次竞赛为团体比赛,以企业为单位,每支参赛队伍由4名选手组成,其中领队1名(兼替补队员)、参赛选手3名。每支参赛队伍选手中必须包括1名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每队取笔试成绩前三名入决赛。
5、竞赛内容
(1)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国办发〔2015〕20号、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
(2)青岛市和红岛经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等。(复习题见附件2)
二、决赛(抢答)
1、决赛时间
6月下旬。
2、决赛规则要求
参加决赛的代表队采用必答、抢答和风险抢答等形式进行比赛,按决赛总分排出团体成绩最终名次。
三、大赛奖励
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团体奖均颁发奖杯和证书;个人奖颁发证书,奖励初赛成绩排名前八名。
初赛、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规则要求另行通知
青岛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总工会
青岛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青岛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工商业联合会
青岛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青岛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工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