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总工会“查保促”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推动“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简称“查保促”工作)深化发展,团结动员全省广大职工为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积极作用,现就2018年全省“查保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群众监督参与”作用,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工会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的重要职责,推动企业提供良好的生产劳动和工作环境,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为推动山东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广泛开展以“落实全员安全责任,促进企业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查保促”工作,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重点领域。一是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化工、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筑、交通等高危行业为重点,切实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动员职工落实岗位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健康。二是紧紧围绕年度工作主题,按照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和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要求,将辖区内化工行业,特别是化工行业中的非公中小企业作为工作重点,在发展高端化工产业,利用清洁生产、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现有生产装置以及推动散、乱、危、小化工企业进园入区的过程中,经常性地走进企业、深入一线,广泛组织、宣传和发动,确保“查保促”工作在化工企业落地生根。
(二)搭建工作载体。一是县级(含)以上总工会年内要联合经信、安监等部门举办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培训班,以企业管理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切实提升企业依靠职工群众抓安全生产的意识。二是各级工会组织,特别是企业工会要继续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手机APP、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三是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职工按照《关于举办全省安全生产网络知识大赛的通知》(鲁安办发〔2018〕7号)要求,积极参赛。
(三)监督教育培训。一是监督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金属冶炼、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和考试覆盖率达到100%。二是监督企业落实员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确保矿山、金属冶炼、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对新员工进行至少72学时,建筑企业对新员工进行至少32学时,非高危企业对新员工进行至少24学时的安全培训。三是监督用人单位做好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及外协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四是监督企业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演练活动,确保企业班组100%参加演练活动。
(四)构建安全文化。引导企业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处处保安全”的安全生产环境,把安全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整体文化建设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培训、操作演练、亲情教育、警示教育等安全文化活动,把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实用的安全操作技能、优秀的安全生产文化送到企业;督促企业通过学习和借鉴国际国内先进安全管理思想和安全文化理论,加以总结提炼,持续改进,逐步形成上下齐心、知行合一的安全文化,推动企业安全健康和谐发展。
(五)典型示范引领。一是县级以上总工会要结合本地区行业分布实际情况,确定3-5家代表本地区不同行业的“查保促”工作示范企业,并于年内组织1次现场经验交流活动,推广示范企业的典型经验做法。二是注重总结“查保促”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充分运用报刊、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介,通过拍摄专题片、进行专访、刊登连载等多种形式,对先进典型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三是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对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全员责任。一是进一步明确县级工会的组织主体和企业工会的实施主体责任定位,将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企业聚集区作为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主战场,着力构建“省督导、市推动、县组织、企业实施”的四级联动工作格局。二是推动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二)抓好队伍建设。一是通过专题性教育培训、经验交流学习等方式,让基层工会干部掌握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不断提高教育、引导、发动、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构建一支“知群众、懂群众、爱群众”的工会劳动保护干部队伍。二是县级(含)以上总工会要结合本地实际,聘请不同行业的专家人才,构建一支群众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在工作方案制定、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及示范单位选树等方面发挥专家队伍作用,切实提升“查保促”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
(三)加强工作指导。一是市、县(市、区)总工会和省、市产业工会,在进行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时,要将“查保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具体的意见,指导、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落实。二是省总工会年内将结合常规工作安排,对全省各级工会“查保促”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四)强化奖励激励。一是各级工会组织要将开展“查保促”工作情况作为工会系统综合性表彰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主要考核指标,对积极开展活动的单位,要优先推荐参评工会系统综合性奖励项目。二是县级(含)以上总工会要全部设立“查保促”活动专项奖励资金,对辖区内查出重大安全隐患并由企业整改完成的职工,根据各地、各单位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省总工会2018年计划分两批对排查出三级以上事故隐患的职工进行奖励,各市总工会要按照省总工会有关通知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