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
2018年是《青岛市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三年规划》)的收官之年。结合省总工会近期相关部署,现就做好我市《三年规划》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各区(市)总工会要组织本地区各级工会对《三年规划》实施以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市直企业工会要对本系统企业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进一步推进行业集体协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二、总结内容
(一)集体协商工作情况
1.集体协商建制的情况。已建工会组织企业集体协商建制情况,其中包括百人以上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建制情况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建制情况。
2.集体协商质量提升的情况。企业集体协商内容针对性、协商程序、沟通协调、履约监督、协商效果等情况。
3.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情况。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及作用发挥情况。
4.开展集体协商业务培训的情况。按照《三年规划》要求完成每年培训任务,以及开展集体协商业务培训的具体情况。
5.培育集体协商典型的情况。按照《三年规划》和《实施意见》要求,着力培育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影响广泛的企业、行业、区域集体协商典型,以及推动集体协商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情况。
6.开展集体协商绩效评估工作的情况。建立集体协商绩效评估机制情况,以及建制企业职工对集体协商的参与度、知晓度、满意度评价的情况。
7.存在问题及建议情况。认真查找集体协商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制约因素,并对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主要围绕以上七个方面进行总结,形成1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于8月10日前报送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情况
1.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总体情况,包括各区(市)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数量、人员构成以及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具体举措。
2.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基本情况,针对目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人员构成多样化、聘用方式多样化等特点,重点调研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配备数量、来源、年龄学历结构、聘用方式等详细情况。
3.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包括政策支持、年度考核、管理使用、人员流动等情况。
4.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待遇标准和经费保障,包括本地各级工会对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总额(不含培训费用),省、市、区市各级工会经费分担情况,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人均待遇标准、差旅费、车补等工作保障情况。
5.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发挥作用情况,包括参与培训、参加协商、调查研究、监督检查等方面发挥作用情况。
6.当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各地对进一步完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重点围绕以上六个方面进行总结,形成1500字左右的书面汇报材料,与《集体协商指导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一并于4月15日前报送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三)根据省总要求需要重点整改的突出问题
1.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扩大集体协商工作社会影响方面的问题。
2.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组建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设方面的问题。
3.增强集体合同实效性,提高企业职工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方面的问题。
围绕以上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整改情况,形成1000字左右的整改报告,于5月10日前报送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省总工会、市总工会将适时对落实《山东省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5-2018年)》和《青岛市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6-2018年)》情况组织调研督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及时报送材料。请各单位按照报送时间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