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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献热血 迎国庆” 无偿献血活动的倡议

       
       无偿献血是“人道、博爱、奉献”的高尚行为,是无私奉献的真情流露,每一滴血液,都是爱心的传递。
       2018年9月28日,在创业大厦南门办税服务厅前,将开展了一场以爱心为,彰显康伴之美的义务献血活动。
       为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发动更多爱心人士加入无偿献血队伍,经研究,将每年3月和9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定为红岛经济区“公民无偿献血日”,在创业大厦南门办税服务厅前举办集中无偿献血活动。青岛市无偿献血办公室将对在无偿献血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对符合有关条件的,进行通报表彰,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是支持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培育担当精神的具体体现。献血有益健康,救人功德无量;捐献可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倡议广大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宣传发动、组织参加。感谢您的爱心!
       为便于统筹安排献血车辆,请各部门、各单位填写《无偿献血活动统计表》(附件3),于9月21日前网发电子信箱:603165156@qq.com和1413808802@qq.com。
       一、献血前注意事项
(一)献血前一天晚上要保持良好的睡眠和休息。
(二)尽量不要空腹献血,进清淡饮食,多饮水。献血前一天晚餐和当天早餐不要喝酒,不要吃鱼、肉、油条、油饼等高脂肪食物,以免影响血液质量,但也不要空腹献血,可以吃些清淡食物,如馒头、稀饭等。
(三)年满18—55周岁(55周岁前献过血献血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携带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警官证、士兵证、港澳台通行证),在献血登记表内如实填写身份证号码、近期联系地址和通讯电话,以方便个人信息查询或办理还血。
(四)献血量为200毫升、300毫升和400毫升,自愿选择,两次献血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五)以前献过血的请携带献血证,以便累计血量。
         二、献血后注意事项
(一)献血后用力压迫穿刺部位5-10分钟,以防穿刺部位渗血。如用弹力绷带压迫,请于10-15分钟摘掉。
(二)为防止发生感染,请保护好穿刺部位,创可贴4小时后摘掉, 24小时内穿刺部位不要沾水。
(三)献血后多饮水或饮料将有助于血容量的补充。
(四)24小时内不要做剧烈活动或从事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作业等危险工作或活动,以防发生意外。
(五)献血后半小时内不要吸烟。
(六)献血后若有疲劳或困倦感,属正常的生理反应,系情绪波动所致,不必担心,待情绪稳定或经适当休息后即可恢复。若有头晕现象,请立即就座或平卧休息,不要惊慌,休息片刻后即可恢复。若穿刺部位出现局部青紫,为少量血液渗到皮下所致的皮下瘀斑,多因压迫不当所致,不要惊慌,24小时后患处可热敷,一般10天左右即可吸收恢复正常。
(七)献血后血站进行A、B、O、AB、RH(-)血型鉴定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项目的检测。如经检测,您适合继续献血,我们将在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您,如您不适合继续献血,我们将在一个月内通过信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您。请按通知要求确定是否可以继续献血。
(八)如您有不利于用血者健康与安全的情况在献血时未能说明,请于献血后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将对您捐献的血液进行适当处置。